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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年度报告的说明函
尊敬的客户:
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《有关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系统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使用须知》,自2019年4月18日起,商事主体应严格按照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。也即年度报告时间为: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(简称为“滚动年报时间”)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。我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9日,因此按新规定,我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只能在2021年11月29日后两个月内报送。https://amr.sz.gov.cn/xxgk/v/473987c5-b0d7-498f-a17e-89d4ee209cf3.html
特此说明,敬请客户谅解!
深圳市讯威实业有限公司
2021年6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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